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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之恶#X34

发布日期:2019-01-15 01:25:00 +0000

凡人之恶#X34



凡人能做多大的恶?

一)刑法

现代的刑法,最大的问题,可能就是太照顾恶人了。

1840年鸦片战争,英国人在谈判桌前,提了很多条件。

其中有一条,叫“领事裁判权”。

英国人在中国犯罪,由英国人依照英国法审判。

洋鬼子抢我大屋占我田,然而大清衙门,却不能管。

领事裁判权,历来是西方殖民者斑斑罪状之一。

但是我们站在英国人的角度,可能还真不得不这么做。

因为大清的司法,太野蛮,太落后,太可怕。

好比天朝子民,今天被非洲某个食人部落抓住了。

长老认为中国公民偷了东西,应当插在杆子上做成烧烤。

我们还顾得上人家的司法主权吗?立刻战狼出动啊。

日本明治时期也发生过一个事件。11个法国水兵在日本被杀,立刻引起轩然大波。

明治当局迫于压力做出决定,20个涉案的日本士兵偿命。

行刑之日,法国公使,法国舰长,法国卫兵,来到“行刑”的寺庙,观看日本士兵血债血偿,见证正义的实现。

然而法国人可能对日本不太了解,他们印象里偿命大概是枪决。或者砍头,断头台法国人也见的多了。

万万没想到,在日本最光荣的死法,名叫切腹。

身穿雪白的衣服,端正地坐在地上。

面露微笑,柔和地用刀划开自己的肚子,掏出自己的肠子,扔在地上,晶莹剔透。以展示自己内心坦荡。

紧接着是第二个人,第三个,第四个……

法国人自由浪漫,哪见过这个啊。忍不住开始呕吐,连做几天噩梦。

“行了行了,我们服了,就这样结束吧。”

然后接着呕。

后面几个日本士兵不干了,什么,这好不容易轮到我了,怎么就停了呀。

为天皇效忠,光宗耀祖就在今日,你们还有没有契约精神啊。

切腹,在日本是最光荣的死法啊。但是切腹的场面,法国绅士是断然接受不了的。

同样,大清衙门里打板子惊堂木,斩立决,老虎凳,大刑伺候,收买衙役。

这些东西英国人也是无法接受的。

因此条约里必须加一条,“领事裁判权”。

否则你们这个地方,投资环境是无法保障的。

二)尊严

文明的竞争是多方面的。

每个文明可以选择一个思想或者宗教。

然后制度覆盖其上。

有时候不同的制度是绝对无法兼容的。

就好比鸦片战争的英国是绝对无法接受中国的刑法。

我们知道,中国是一个奉行君权的国家。

君主代替上天管理臣民,而管理离不开赏罚。

所以中国刑法的逻辑,就在于惩罚恶人。

而所谓的恶人,就是危害君主统治的人。

十恶不赦的十恶中,第一条就是谋反。

即使到了今天,大家也可以翻翻刑法中第一条罪名是什么。

而惩罚,就意味着痛打,杀头,肉体消灭,好比除去杂草。

而对于鸦片战争的英国人来说,他们完全是另一套体系。

类似一种乡村自治的联盟,共奉一个君主。

英国国王,只是贵族中最大的一个而已。

1215年,国王在领主的逼迫下,签署了《大宪章》。

国王承认,自己不得随意逮捕别人。

未经审判,任何人都不得被判定有罪。

无罪推定。

官府不得乱抓人。

如果抓人,那一定是违反了白纸黑字的法律。

并且必须遵守严格的程序,充分保护嫌疑人的权利,办案人员要像客服一样温柔有礼。

而推及其哲学思想,康德说,人是目的不是手段。

好比一条疯狗乱咬人,我们乱棍打死,因为它对社会有害。

有害的东西,就消灭它,这就是把它当作了手段,维护治安的手段。

但是康德说,对待犯罪者,不能像打死疯狗一样,因为人不是手段,人本身就是目的。

枪毙罪犯,不是因为他有害,而是因为他有罪,人有自由意志,犯罪就是违反了自由意志。

我们通过法庭审判,行刑,这不是消除社会的危险分子,而是将犯罪分子当作人来对待,让他自己认识到自己在犯罪,并接受应得的惩罚。

这是一种尊重。

相应的,儿童,精神病人,他们没有自由意志,因此没有罪。

没有罪,就没有罚。

刑罚是对人格的最大尊重。

承认你是人,才对你审判,让你辩解,给你惩罚。

如果你是狗,直接乱棍打死,哪怕你只是染了狂犬病。

所谓“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这句话大家总以为是阶级压迫,其实在古代,刑是一种粗鲁的手段,断人四肢,脸上刺字,剪断头发,这是一种侮辱。

而对于贵族,士可杀,不可辱。

如果对贵族可以这样侮辱,那贵族之上的皇权又何来尊贵呢。

要在皇权与百姓之间,设立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

那就是贵族,首先要尊重贵族的人格,与之相近的皇权自然也得到了保护。

因此对于贵族,不是不惩罚,而是不能像对待p民一样惩罚。

贵族犯法,就是赐死。

毒酒,匕首,一条丝带,选一样。

这才是高贵的死法。

就好比祁同伟怒吼,“没有人能审判我!”

这才是高贵。

这套制度传到日本,就是切腹,在日本,只有武士才可以切腹。

因此切腹是荣耀。

每个人都有独立的人格。

每个人自由而平等。

每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以上,就是罪与罚的思想渊源。

三)

制度覆盖在思想之上。

于是西方社会发展出了整套刑事诉讼制度,并随着殖民大军传向世界各地。

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未经审判,一律无罪。

沉默权,免费律师,警察审讯全程录像。最近又是废除死刑,人道主义关怀。

监狱里个个养得白白胖胖。

同时,我们看近代史,西方文明所向披靡。横扫一切已知文明。

中国日本非洲的高官到伦敦访问,都被震撼得合不上嘴。

西方说每个人的有尊严和人格,都应当得到尊重。

自然也立刻被奉为真理。

然而我们知道事实不是这样的。

人是非常邪恶的动物,贪图邻居家的财产,红血丝布满双眼。

贪婪,恶毒,嫉妒,心机。

这才是真正的人。

无差别的保护人的尊严是错的。

花费大家的税金去给坏蛋提供人道主义关怀是错的。

但是我们看到西方近代反而越来越强。

这是为什么呢。

真正的解释,是这样的。

对个人的保护,其实削弱了政府的权力。

其最终结果是,对产权的保护得到了极大的加强。

一个破茅草屋,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一个人,不用担心自己无缘无故被抓到大牢里,他可以安心地做生意。安心地创造财富。

大宪章锁住了国王的权力,其实是给了人们极大的自由与安全。

真正的财富,来自这里。

而不是人性的高尚。

但是我想说的,是第二个方面。

个体能做的恶,是有限的。

牺牲一点抓捕恶人的效率,无害于大局。

这才是整套机制能够运行的关键。

降低犯罪率,靠的不是严刑峻法,连坐五马分尸。

靠的其实是经济发展,技术革新。DNA检测更有用。

四)小恶

人基于恶意,能做的恶是很小的。

好比我乱扔垃圾,我在街上砍人,霸占别人的房屋。

甚至偷一把枪在街上扫射,在实验室研发什么危险的细菌,甚至私造原子弹。

如果冷血一点说,成不了气候。

当我打死十几个人的时候,立刻就会被制止。

隔壁大叔一巴掌就把我扇翻在地,再踩两脚。

就算没人能制止我,大家不会跑吗?

恶人是有制约的。

你在街上烧杀掳掠,大家都知道这是不好的。

立刻就会有人阻止你,你能造成的伤害只是一时的。

凡是赤裸裸的暴力必然引发反制。

因为暴力必然存在一方不自愿,必然有受害人。

而且人人都知道暴力是不对的。

除了别人的制约,还有金钱的制约。

我们看好莱坞大片,经常出现的故事都是:

一个天才,出于对社会的仇恨,试图制造出一种可怕的武器,并毁灭世界。

当然,每一次大反派的企图,都会被主角挫败。

我们极度恐惧疯子掌握高科技,并毁灭人类。

然而事实上,真实世界不是这样的。

原因很简单,财务上无法自给自足啊。

大反派造核弹,原材料、物流、研发都需要源源不断的经费啊。

除非是高度管制的大学教授,甚至找不到廉价劳动力。

个人不行,那我们能不能有组织地做坏事呢?

组织纪律性可以极大提高群体地战斗力。

两三个人的小分队甚至能控制一整个村庄。

但是,任何组织都要承受天罚,组织的被淘汰率更高。

维持一个组织,更需要金钱的支持。

一个组织的资金,大概有三种来源。

首先是暴力,抢劫。而我们已经说了,明晃晃的暴力是会立刻遭到镇压的。

第二是交易,如果是交易,那更是你情我愿,人畜无害了。(贩毒的暴利来自管制)

第三种,就是捐助。但我们知道,哪怕慈善机构做好事都往往事与愿违,捐钱资助邪恶组织,也是要失败的。

资金一旦断裂立刻崩溃。

而组织越大越容易崩溃。

其实,本着一腔的恶意,想做一番大坏事,可不容易。

一个人做不了大恶。

有组织做不了大恶。

真正的大恶,必须披着正义的外衣,借助组织的力量,通过暴力获得持续的资金供给。

唯独披着正义的外衣,才能避免别人的讨伐,还能吸引无数的信徒。

人人都能看出来的邪恶,能做成气候吗?

你要问,那这个大恶是什么?

举个例子,比如白左德先生啊。

五)结语

宽松的刑法,其实达到了两个目的。

限制警察的权力。

保护产权及自由。

默认犯罪的危害是极小的。

写这篇文章,是上个月基因编辑的事件中,好多人说,太可怕了,赶紧抓起来,赶紧立法,这是要毁灭人类啊。

于是我就想,一个科学家,到底能做多大的恶。

答案就是,没啥好怕的。